进入封闭舱室前必看:IMO围蔽处所新建议案MSC.581(110)的八条硬要求

为什么又改一次

封闭处所事故一直是航运业最顽固的安全痛点之一。IMO海上安全委员会第110届会议(MSC 110)于2025年6月通过MSC.581(110)《经修订的进入船上围蔽处所建议案》,同年12月经IMO第34届大会正式背书,取代此前长期沿用的A.1050(27)决议。修订的直接原因是:尽管有程序和培训,封闭处所致死事故并没有明显下降,多数事故并非缺少文件,而是没有系统地识别危险、评估风险,并执行真正贴合船上实际的进入程序。

一、先弄清三个新概念

  • 连通处所:以永久或临时方式(包括手动门)与危险来源处所相连的空间,在未经检测确认安全之前,一律按危险处所对待;
  • 相邻处所:与危险处所共用边界但没有开口的空间,考虑到隔离失效的可能,仍需采取预防措施;
  • 滞留危险气体:来源处所已经卸空或通风后,仍残留在连通处所内的危险气体环境。

这三个概念的意义在于:危险是会移动的。舱盖关上不等于安全,隔壁舱在装货也不等于和你无关。

二、船上要有一本围蔽处所登记册

新建议案要求为每一艘船建立专属登记册,列明船上所有围蔽处所、连通与相邻处所、各自潜在危险、随货物或舱内物变化可能出现的气体变化、所需风险控制措施、通风要求、气体检测方法、锁闭安排、救援设备,以及可安全进入与不安全不可进入的标识。登记册要在船上和岸基同时维护,并在航行与货物作业期间持续更新。过去不少公司用整个船队一张通用模板,现在这条路走不通了。

三、进入许可最长8小时,且不得单人进入

进入许可的有效时间应基于风险评估确定,不得超过8小时;通风停止或条件发生变化,许可即失效。作业涉及能量隔离、电气隔离、动火作业、高处作业等高风险活动时,除进入许可外还需办理相应的附加许可。新建议案首次明确禁止单人进入围蔽处所,同时明确紧急逃生呼吸装置(EEBD)只用于逃生,不能作为进入围蔽处所的依据。

四、气体检测:二氧化碳有了明确阈值

空气检测阈值更新为:氧气体积比20.9%;二氧化碳浓度低于0.5%(5,000 ppm);同时检测一氧化碳、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。气体检测设备应当适合船舶已载运及正在载运的货物,并能在缺氧环境中正常工作。设备数量上,所有船舶应按SOLAS第XI-1/7条的要求至少配备两套气体探测设备;可能装载会产生有害蒸气的货物、且需要定期进入货物处所清洁或检查的船舶,还应当额外配备两套。进入人员应佩戴经校准的个人气体探测仪,在停留期间持续或频繁检测。

五、禁止盲目施救

新建议案新增第11节,专门给出紧急情况下的行动指引:围蔽处所发生紧急情况时,船员或任何岸上人员绝不应独自进入围蔽处所进行救援,而应始终遵循事先商定的救援计划。船舶必须具备一份易于理解、定期演练、经验证有效且严格遵循的应急响应计划,并纳入公司安全管理体系。船上还应配齐进入前的空气检测设备、保障救援人员安全的自给式呼吸器(SCBA)与救生索,以及救援吊车、担架、复苏设备等。这也是老船员最该提醒新人的一条:多数死亡发生在冲进去救人的那个人身上。

六、船岸衔接:舷梯口要贴示意图

对于有岸上人员定期进入货物处所装卸货物的船舶,建议在舷梯口或其他登船点放置一份船舶处所的基本示意图,用简单的可安全进入与不安全不可进入标识,清楚标明哪些处所可以进、哪些不能进,并概述进入程序。岸上人员进入围蔽处所前,还应完成船岸联合风险评估,并获知船上围蔽处所可能存在的危险。装卸工人、验船师、修船队上船,这条尤其要落实。

七、培训与演习

适任人员、责任人员、值班人员和负有进入或救助职责的船员,都应参加相应培训。被指派为值班人员或救护队员的人员,培训内容至少覆盖12项要求,包括气体检测设备的操作、校准与维护,救援技术、急救与心肺复苏,以及救援设备的使用。SOLAS要求的救助演习仍按两个月一次的周期执行,新建议案强调每次演习后都应当回顾并更新应急响应计划,而不是演完就归档。

给船员的三句话

  • 没检测、没许可、没人陪同,就不进;
  • 舱内有人出事,第一反应是报警和按救援计划行动,不是冲进去;
  • 登记册不是台账,改货、改舱、改通风条件都要更新。

资料来源:船管网刊载的《关于〈经修订的进入船上围蔽处所建议案〉(MSC.581(110))的技术通函》;信德海事网关于交通运输部发文与封闭空间事故的报道;国际海事检验师协会(IIMS)对MSC.581(110)的解读。(检索于2026-11-0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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